建设生态文明的青海实践(4)
实施重大工程。2005年以来,青海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先后在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实施了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加大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力度,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同时,探索“协议保护”模式,设立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使广大农牧民成为生态保护的主体。今年正式启动实施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与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治理面积由原来的15.23万平方公里增加到39.5万平方公里,占青海总面积的54.6%。未来,青海将以保护和恢复植被为核心,把自然修复与工程建设相结合,加强草原、森林、荒漠、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完善生态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夯实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基础,从根本上遏制生态整体退化趋势。
发展生态经济。虽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但由于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广,守护生态屏障责任重大,决定了青海不能走传统工业经济发展的老路。青海利用高原特有的自然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生态林业、文化旅游业等朝阳产业。同时,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主战场,着力打造循环经济和新能源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带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青海从2006年起取消对三江源地区的GDP考核,逐步探索建立新型绿色政绩考核体系。2010年,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行办法》。今年,发布实施《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三类区域,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近90%。同时,抓紧制定《青海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青海着眼于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在重大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
以生态文化为灵魂,以重大工程为抓手,以生态经济为支撑,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青海正在加快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和常态机制。
取得五个成效——增草增水增样增收增和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与探索,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突出表现为“五个增”:
增“草(林)”。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植被覆盖度呈增加趋势,森林覆盖率由2004年的 3.2%提高到2012年的4.8%,草原植被覆盖度年均提高11.6%。数据显示,青海高覆盖度草地正以每年23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
增“水”。三江源地区湿地面积增加104平方公里,林草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增加28.4亿立方米,黄河源头玛多县再现千湖奇观。青海湿地面积从2003年的556万公顷增加到2013年的814.36万公顷,总面积居全国第一。
增“样”。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藏羚羊、野牦牛等野生动物种群明显增多,栖息活动范围呈扩大趋势;植物种群和鱼类等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高原多样性民族文化得以有效传承和保护,丰富和拓展了“大美青海”品牌的内涵。
增“收”。2005年以来,三江源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4.9%。仅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一项,每年使全省农牧民人均增收508元,其中牧民人均增收2588元。2013年,青海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19.70亿元,同比增长12.6%,增速居全国第9位;接待国内外游客1780.4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58.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6%、28.1%。
增“和”。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普遍增强,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悄然转变。通过落实一系列强牧惠牧富民政策,广大农牧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绝大多数群众对党和政府心存感激和感恩,促进了藏区各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形成三条经验——合理统筹兼顾四个文明
在保护底线不能破、保护战略不能变的倒逼动力推动下,青海初步走出了一条兼顾生态保护、区域发展、民生改善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课题组认为,青海的探索,有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
第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首先是一场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必须注重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正确地定义与理解人们对生态文明的态度、信仰和价值理念,即把人类千百年来在与自然和谐共生过程中积累起来的那些符合自然规律、符合传统文化期待的经验积淀、传承、接纳下来,并且内化成现实社会中人们对保护生态环境独有的态度和价值信仰,外化成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人类自觉、理所当然的行为。当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能够透过生态文化有效地转化成每一个公民的价值信仰和行为模式时,就能够激发起无穷无尽、生生不息的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量。